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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小狗咬死小偷,被判死刑,主人要賠償小偷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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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mnot3939889
時間:
2009-11-29 11:36 PM
標題:
小狗咬死小偷,被判死刑,主人要賠償小偷家人
兩條看家狼狗咬死小偷後被槍決
大陸重慶晚報報導,成都雙流縣公安局民警,對26號早晨在廣都大道旁一棟別墅內咬死一名小偷的兩條看家狼狗執行(槍決)。警方判定兩隻家犬有很強的攻擊性,於是作出處死決定。
據了解,死者父母已趕到成都,就民事賠償問題與狼狗主人協商。
心得
怎麼說呢??那是小偷跑進別人家才造成的問題吧!
因為這樣而得判小狗死刑,我覺得有些扯,且若他們沒有跑出家外攻擊人,何必要如此。
作者:
毛a
時間:
2009-11-30 12:02 AM
大陸的法律是好看的 ~
有錢能使鬼推磨喔 ~~
作者:
btuse
時間:
2009-11-30 10:04 AM
台灣也有些情況讓人無法認同
自衛殺人, 自衛者也要負刑責
簡單說, 強盜進你家搶東西, 你打死他, 你好像會有罪
作者:
xin731124
時間:
2009-11-30 1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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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jack0310
時間:
2009-11-30 07:14 PM
挖哩~這樣也行...
真的是黑的也能變成白的...
作者:
weekly21
時間:
2009-11-30 07: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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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l4957
時間:
2009-11-30 08: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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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濃秀明
時間:
2009-11-30 08:28 PM
這樣的法律根本是保護壞人啦~可憐的小狗被犧牲了啦~
作者:
oonogexbo
時間:
2009-11-30 09: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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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xf1
時間:
2009-11-30 09:19 PM
法律是保護有錢人 你家沒錢就認了吧
作者:
kkka0001
時間:
2009-12-1 12:38 AM
其實台灣法律算是比較有水準了
就上面提到的自我防衛
可以分成四個等級
1.生命
↑
2.身體
↑
3.自由
↑
4.財產
好比像說小偷要幹走你家的
機車(財產)
而你直接拿起菜刀就直接把
小偷砍死(生命)
雖然是正當防衛行為
可是你為了要保護財產而砍死了小偷生命
生命>財產,結論: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所以台灣常常有一堆垃圾新聞讓人覺得不合理
就這則新聞原封不動搬到台灣
雖然狗不是人,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但是事實很明顯是小偷自己白目
台灣法律不可能會做出這麼腦包的判決
作者:
cck5983
時間:
2009-12-1 11:39 AM
簡直是顛倒是非小偷如果不到人家家裡偷竊會被咬死嗎小偷的負姆應該要賠償兩隻忠狗的命才對.誰叫她養兒子當小偷應該要殺了她們才對
作者:
只愛
時間:
2009-12-1 01:43 PM
真是新鮮的新聞
可憐的小狗...主人也損失慘重
作者:
jayu999
時間:
2009-12-1 04:19 PM
這兩隻狗如果在美國就不會被判死刑了
主人還要賠償小偷家人
這個好笑
作者:
kusla584
時間:
2009-12-1 04: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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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kkka0001
婀 阿 台灣有類似的案例喔 雖不至判狗死刑 但主人家賠了不少錢
就是有一婦人(好像是業務吧)無冤無故走到人家家理(類似別墅) 人家外面還貼有 內有惡犬
結果事情發生了....
作者:
刺激1995
時間:
2009-12-1 04: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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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ka0001
時間:
2009-12-1 06: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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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kusla584
台灣王八蛋的判例還不只這樣~多到跟山一樣
反觀起來現在的法官素質也越來越低....
好比像是性侵案件,台灣判決常常跌破眾人眼鏡
作者:
s91108121
時間:
2009-12-1 06: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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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penofkashiya
時間:
2009-12-1 06: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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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mnot3939889
時間:
2009-12-1 09:33 PM
在我小時候,也有那種被人覺得很扯的判決
是一個男生綁票女生,且逼女生為他口交
女生急中生智,把他弟弟咬斷,趁他痛時逃走,才沒被強姦
後來法官判女生有罪
作者:
grop5559
時間:
2009-12-1 10:18 PM
真是恐怖的法律阿---難怪一堆商人要過去-送死
作者:
tvmateiii
時間:
2009-12-1 10:35 PM
唉,狗狗真可憐..
都入侵到你家了..
不打死他;就會被他打死..
法律真的有問題..
你不去做壞事就不會得到報應..
做了後果就要自己承受.
怪不得別人
作者:
javajci
時間:
2009-12-1 10:37 PM
這…真扯
小偷要不去偷怎會被狗咬
作者:
m721001
時間:
2009-12-1 10:56 PM
小狗真無辜~為了顧家而被殺!!
作者:
wesly0911
時間:
2009-12-1 11:02 PM
天理何在...狗兒也是條生命 在這個家 吃主人的 住主人的 幫主人看家 天經地義....
因為小偷的侵入 狗兒當然奮勇殺敵... 何罪之有
哪一天 發生戰爭了... 你殺死了敵方的敵人 也要被判刑....
作者:
cat200749
時間:
2009-12-1 11:19 PM
這就是法律人的驕傲
自以為懂得很多
搞出了很多鐘樓怪人
最慘的是
這些人還可以決定你的生死
還不如大家生活常識的判斷
作者:
kusla584
時間:
2009-12-1 1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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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iamnot3939889
我如果是那女生 我也寧可咬斷歹徒的小弟被判刑
被判刑 就算被關是一時 但被侵害 心中陰影是永遠的
作者:
kusla584
時間:
2009-12-1 1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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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kkka0001
台灣司法真該跟美國學學 美國法官是從優秀律師中提拔出來
台灣優秀法官 做到後來轉律師
作者:
美樂地
時間:
2009-12-1 11:44 PM
極權國家就是這樣
不小心連命都會葬送
作者:
和平拉健保
時間:
2009-12-28 07: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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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b02145679
時間:
2009-12-28 07:40 AM
果然真的很誇張
小狗保護家不對嗎
小狗看到可疑人士,咬下去就是對的
作者:
鬼次郎
時間:
2009-12-28 08:34 AM
法律是依通常情況來考慮.
一般來說,有外人入侵你家,狗會咬死人嗎?
不可能吧.
除非是主人特別去養會把入侵者咬死的狗.
小偷到你家偷東西,你可以報警也可以"適當"的制止他.
但是你把小偷打死,就變成了報私仇.
兩者是不一樣的,不能混為一談.
比例來說,商店都會貼上偷東西者罰100倍的告示.
這個合理嗎?
假如合理,那我也可以貼偷東西者,正妹和我做愛一百次,男人出去給車撞死.
反正都是在維護我的個人權益,有什麼不對.
作者:
芊妹
時間:
2010-1-27 07: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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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ogg1234
時間:
2010-1-27 07:30 PM
我就是喜歡美國的法律 家可以有槍 亂進人家屋子可以開槍 誰敢進去偷ㄚ
作者:
kkkk408
時間:
2010-1-27 07:50 PM
捉賊天經地義...但...各國法制不同...
做法也截然不同
作者:
geo681112
時間:
2010-1-27 09:45 PM
保護好人的法律 有時候會變成惡法
端看法官怎麼去看了
哀~~~
作者:
n825945
時間:
2010-1-28 12:26 AM
狗死了幹麻還浪費2顆土豆
直接砍了唄 還槍斃勒 簡直脫褲子放屁
作者:
super55555
時間:
2010-1-30 08:38 PM
養隻狗不就是要保護家哩,結果保戶是保護到了,但狗也死了,真無言的法律。
作者:
syysyy
時間:
2010-1-30 09:05 PM
多少還是要賠的,養隻能咬死人的寵物也是有點奇怪.
作者:
SamuelEmilie
時間:
2010-1-30 10: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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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n02220232
時間:
2010-1-30 11:25 PM
你有錢 有權 有關係 錯的也不會是你!
這就是現實
今天如果狗主人有這些條件
就不會有這種新聞
作者:
mcdonalds55555
時間:
2010-1-30 11:28 PM
哇勒!也太沒道理了吧!
作者:
minrox
時間:
2010-1-31 01:48 AM
這樣的法律根本是保護壞人啦~可憐的小狗被犧牲了啦~
所以~要花錢請有名的律師幫打官司
作者:
kirin33882008
時間:
2010-1-31 12:54 PM
夠聳動的
還以為槍斃狗主人嘞!
作者:
raymother
時間:
2010-1-31 01:00 PM
人命貴 狗命賤 人打死狗不用賠 狗咬死人要槍斃
人類不都是自以為是萬物之靈 所以覺得其他低等生物的命不值錢嗎
就是因為這種想法 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如果今天是小偷闖進人家 被主人家打死 事情就又不一樣了
作者:
克蘭提斯
時間:
2010-1-31 01:23 PM
以某方面來說,我認為現在的人真的不能養犬來充當"警衛"。
出發點為這個的話,其實就不難想像這兩隻狗咬死人之後,難道就不會再犯?
當然我認為這個小偷有錯在先,不應該被咬死,不過狗會分辨這個是非嗎?真的不可能。
而我想恐怕這兩隻狗就已經被訓練為對陌生人使用極端手法驅除,甚至是咬死都沒關係。
這兩隻狼狗(不能用"小狗"稱謂)的生性已經是咬死過人的,
於人類社會中,我想根本不行繼續養下去,只能安樂死。
兩邊都有錯,主人我想恐怕也應該負擔這個刑責才對(關個三、四年左右)
還有到底又有誰有美國非法入侵而被狗咬死的案例拿出來一下吧,
不然又拿美國怎樣怎樣的,
ASPCA絕對會抗議的。
作者:
p891099
時間:
2010-1-31 01:26 PM
真是不公平的待遇啊
作者:
iamnot3939889
時間:
2010-1-31 03:41 PM
上面有位大大說這很正常,原因是說「會咬死人的狗,怎麼可以亂養」
但這句話也有問題,因為誰知道他養的狗會咬死人??
就連溫和的牧羊犬和貴賓狗也有咬死人的事件發生
只能說,那小偷本身錯
作者:
pshadow
時間:
2010-1-31 03:47 PM
在台灣好像也會這樣...法律不合理阿...
作者:
mp529
時間:
2010-1-31 04:37 PM
能怎麼說!
還要不要犯罪
任何事就沒有了
作者:
3825g4
時間:
2010-1-31 05: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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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烤焦麵包
時間:
2010-1-31 05: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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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alalucky
時間:
2010-1-31 05:44 PM
法律是有錢人在玩的..(就大多數而言)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一審死刑..二審無期..三審就豬腳麵線啦..
作者:
藏心忘魂
時間:
2010-1-31 08:09 PM
看了真無言的法律....
願兩支狗狗一路好走
在他主人心中一定很不捨...
作者:
gateopen
時間:
2010-1-31 08:42 PM
法律已經不是用來保護受害者了?
作者:
ng300
時間:
2010-1-31 10:15 PM
這什麼法律....
跟最近的民眾熱心攔截飆車族
結果被反告妨礙自由,判刑四個月不是一樣嗎?
這樣以後誰敢熱心助人啊
法官瞎了嗎?
腦子...丁丁了嗎....
作者:
water7488
時間:
2010-1-31 10:20 PM
如果是在美國這種重視個人隱私的國家應該就不會這樣判!不過,這個案例在中國,那就....
作者:
星辰貝爾
時間:
2010-1-31 10: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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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0115
時間:
2010-1-31 10:52 PM
看來真的是死者為大,怎麼不怪家長沒有教好小孩呢?讓他長大做小偷而慘死
作者:
aarafael
時間:
2010-2-1 08:55 A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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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80670
時間:
2010-2-1 09:08 AM
每次看到大陸這方面的新聞都覺得他們的思考怪怪的....
如果小偷不先去偷東西,又怎麼會被咬死呢??
作者:
puckpuck78
時間:
2010-2-1 09: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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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mnot3939889
時間:
2010-2-1 06:30 PM
我很同意下面2位的看法
只是想說怎麼沒有「法官評審制度」
讓立法院或其它人民代表來為法官做評判,不要只是讓法官去判,判得如何卻不是大家所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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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真的是死者為大,怎麼不怪家長沒有教好小孩呢?讓他長大做小偷而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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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什麼法律....
跟最近的民眾熱心攔截飆車族
結果被反告妨礙自由,判刑四個月不是一樣嗎?
這樣以後誰敢熱心助人啊
法官瞎了嗎?
作者:
caci2831
時間:
2010-2-3 05:34 PM
怎麼可能給他 他進我家他就是我的嘞
作者:
屏東少年
時間:
2010-2-3 05:44 P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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